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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万>民间借贷原告被告自称被害人"证人"竟是祸首
2013年9月30日9:29
来源:中国江苏网作者:
原标题:400万民间借贷原告被告自称被害人"证人"竟是祸首
中国江苏网9月30日讯去年12月,我市一家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看似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案――扬州A公司老板老沈状告B公司,要求对方偿还借款400万元,两个关键证人先后出庭作证;B公司董事长达明虽称没借过一分钱,却无有力证据。一审法院支持了老沈的诉讼请求。
然而,一审宣判后,达明上诉并报警称,两个关键证人从中捣鬼。由此,一场藏在借贷纠纷案中巨大阴谋浮出:法庭上关键证人竟是始作俑者。近日,这两个证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第一回
遇贵人绝路逢春
巨额款到账一游
达明今年46岁,是B公司董事长。2008年下半年,B公司资金周转遇到困难。于是,达明经过同学老高,认识了银行信贷员阿顺。在阿顺帮B公司办理>贷款期间,老高的徒弟小智经常跑前跑后,大家相互熟络起来。
2010年4月,达明再次通过阿顺,向银行贷款80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贷款期限至2011年5月8日。2011年4月,贷款即将到期。尽管当时阿顺从银行辞职,但达明认为,阿顺人脉广,便继续找阿顺帮忙办理转贷的事。
2011年5月9日,阿顺告诉达明,他已在扬州A公司老总老沈处筹到400万元,马上就能分批汇入达明账户内,并提醒,“B公司银行贷款已逾期,银行可能查封银行卡。”他建议,先将这400万元汇入小智卡上。
达明认为可行,便把分批收到的400万元加上自己的20万元存款陆续汇入小智账户上。随后,达明写了张400万元的借条给老沈,并加盖了B公司印章;小智也写了一张420万元的借条给达明。
可没想到,四五天后,阿顺突然提出,转贷的事办不了了。这下,达明慌了,“原来的借条和钱怎么办?”
“老沈的钱已全还给他了。现在老沈出差了,等他回来后,再收回欠条。”阿顺宽慰道,“反正小智的欠条也在你手上呢。”直到2011年10月,见欠条迟迟没收回来,达明坐不住了,可此时,阿顺却不知所踪。
无奈之下,达明找到小智,这才知道,400万元根本没还给老沈,而是被阿顺借给一家工厂垫还贷款了。达明无计可施,只好催小智赶快把钱追回来还给老沈,省得日后惹来麻烦。
可一个多月后,达明接到老沈的电话,要达明还钱。达明解释称,这笔钱只是从他账户中走了一遭,他并没拿钱。可老沈不信。
2011年11月底,小智找达明见面,向他道出阴谋――之前借钱给工厂帮人家垫付贷款的说辞,都是阿顺让他编造的。阿顺给达明的400万元,只是途经达明账户“到此一游”罢了,目的就是让达明欠老沈400万元。
达明不信。阿顺为何会算计他?如果真是阴谋,他手中握有小智的420万元借条,他的债有主。
第二回
庭审未开进警局
你方唱罢我登场
小智仿佛看出达明的疑惑,向他解释了整个“阴谋”:“你写一张欠条给老沈,我写一张欠条给你。但阿顺接下来的谋划是,老沈收不回钱,就会去和你打官司,到时即便是你拿着420万元的借条去告我,反正我没有资产,还离了婚,你自然没办法。而你有资产,法院一旦判决,就不能不还钱给老沈。”
小智的话,达明半信半疑。直到2012年3月,达明收到法院的传票,方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落入陷阱中。此时,他的重点怀疑对象就是老沈。他认为,老沈企图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诈骗他财产,他才是这场阴谋的幕后操纵者。
2012年4月中旬,达明带着小智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初步审查后认为,老沈涉嫌诉讼诈骗,但因没给达明造成实际损失,没有立案侦查,仅把初步调查的报告转交给了法院。
对此,老沈也感到委屈,“明明借出了400万元现金,借条上白纸黑字,现在却告我诈骗。”老沈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他怀疑,这是达明想借钱不还而故意设下的圈套。2012年7月中旬,老沈也跑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道出了400万元来去的经过。
原来,老沈见阿顺在银行工作,认识很多做生意的老板,便把公司的剩余资金交给阿顺用于民间放贷。老沈按时收取月息3.5%的>利息,并从利息中提取20%给阿顺。至于钱具体借给谁,老沈从不过问。
2011年3月,老沈想试探下,债务人是否有偿还能力,便让阿顺把借出去的750万元尽快拿回来。阿顺满口答应,却没了下文。每每问及此事,阿顺都解释称,对方的资金正在周转中,一时抽不出这么多钱。
2011年5月初,阿顺跟老沈称,他的朋友达明在扬州开了家公司,生意经营得很好,现需借款400万元用于扩大经营,保证能按时支付利息。但老沈手头只有50万元可支配。
这时,阿顺主动提起之前的750万元借款,并表示,750万元中有一笔350万元的借款,第二天就能还回来,这样刚好凑够400万元给达明,到时具体操作由阿顺来办。老沈同意了。
2011年5月6日,老沈把50万元汇给阿顺。5天后,阿顺往A公司会计的账户里汇款230万元,并告诉老沈,“你先把这230万元会给达明,我随后就会把剩余的120万元汇过去。待到账后,你再把这120万元汇给达明。”老沈照做。就这样,他前后共给达明账户中汇去400万元。
接下来的4个月中,老沈每月都能按时收到达明通过阿顺转来的每月14万元的利息,但此后,便没了下文。
2012年春节后,由于老沈多次催款,达明不再接电话,老沈无奈之下,这才到法院起诉达明,要求B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达明偿还款400万元,并支付利息。
事情进展到此,令人一头雾水:一场民事官司,原告和被告都称自己是被害人,互相指责对方是骗子。这400万元债务到底是怎么回事?
第三回
公堂上证人倒戈
输官司后再报警
2012年11月,老沈和B公司借贷纠纷案在法院先后两次开庭审理。庭审中,B公司是否借老沈400万元,成为案件争议焦点。
老沈出具借条、录音等证据,证实2011年5月10日,B公司向老沈借款400万元。达明承认借条上的签名是他亲笔所写,但他其实是被骗了,在没拿到一分钱的情况下,书写了欠条,对于录音等证据,他不予认可。
法庭上,提起这400万元的去向,老沈说,他借给了B公司。而B公司和达明都说,没收到一分钱。双方各执一词。接着,老沈拿出“杀手锏”――申请本案的“关键证人”阿顺和小智出庭作证。
随后,阿顺和小智先后出庭。这两人证实,小智和达明合伙做资金生意,小智保证,每月给达明分红。2011年5月,达明>出借400万元,这笔钱是通过阿顺从老沈手中借来的。同时,小智及相关录音证实,小智受达明指使,在公安机关作了虚假陈述。
达明辩称,他没指使小智作虚假陈述。但银行交易明细证明,2011年6月中旬和7月下旬,小智通过转账,分别给达明银行卡转入62万元,达明将28万元转入老沈公司会计的银行卡中。
因双方不同意调解,2012年12月中旬,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双方有借据凭证,达明对借条的真实性不持异议,虽然辩称是被欺骗出具的借条,但并没证据证明;达明在出具借条两月后,向老沈支付了每月各14万元的借款利息,达明向老沈借款后,将包括自己手中的20万元在内的420万元又借给了小智,并从小智的借款中两个月共获得利益62万元,扣除支付给老沈的利息,净得利益34万元;老沈所举相关证据,能相互认证,证明原被告借贷关系成立。而达明称被骗出具借条,与在借款中支付利息、获得利益的事实相矛盾。同时,达明本人及指使小智在公安机关作了虚假陈述,隐瞒了相关事实真相,因此认定老沈与他人合伙进行诉讼诈骗缺乏事实依据。因此,两人借贷关系成立,判令B公司给付老沈本金400万元及利息59万余元(已扣除已支付的利息28万元)。
一审判决后,达明不服,提起上诉,并于2013年4月18日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因小智等人帮助他人伪造证据,致使法院作出达明给付老沈本息共计459万余元的判决。警方经审查于当日立案侦查。4月25日,小智和阿顺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第四回
陷泥潭瞄上无辜
使诡计身陷囹圄
在公安机关,阿顺交代,老沈给他用于网贷的钱中,有350万元被他交给了小智用于对外放贷。2010年底,阿顺听说,小智好赌,常在赌场里放贷。阿顺担心,这样>风险太高,本金无法收回,便找小智核实。
对此,小智并不承认。但实际上小智把350万元陆续借出后,不仅不能按时收到利息,就连收回本金都困难。小智不甘心就此收手,盼着翻身的机会、为维持信誉,他靠拆东墙补西墙来支付阿顺等人的利息。
2011年3月,老沈提出要收回本金。阿顺赶紧去找小智要钱,小智始终没正面答复。2011年4月,小智才把自己的窘境告诉了阿顺。
恰巧,那段时间,达明的银行贷款到期,找阿顺帮忙。至于是谁提出趁机把350万元转移到达明名下的,阿顺和小智各执一词。但可明确,达明由此进入这场阴谋中。
随后,阿顺找到老沈,以达明的工厂需扩大经营范围为由,借款50万元,又向朋友借款200万元。后阿顺和小智以合作放贷的理由,采用循环转账的形式,从而形成达明从老沈处借得400万的假象,骗取达明以B公司出具给老沈的400万元借条一张,小智再出具一张420万元的借条给达明。最后形成小智欠老沈的350万元债务转移给了达明,并还从达明手中套取了70万元。
为维持这种借贷关系,小智按时汇给达明利息,阿顺又让达明分2次汇给老沈28万元,造成借贷支付利息的假象。
2011年8月,小智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别人的借款,被告上法庭,后被司法拘留15天。此时,阿顺通过查询才知道,小智身负200多万元债务。
阿顺称,之前的打算是,先把350万元债务转移到达明名下,等小智把借出的钱收回后再补上窟窿,然而,就目前情形看,小智根本还不上老沈的350万元,早晚会露馅儿。到时,达明才是最终受害人。阿顺良心不安,于是自掏腰包,悄悄把28万元以达明支付8月和9月的利息为名汇给老沈。
这一切老沈并不知情。2011年10月,阿顺资金链断裂,无法再替达明支付利息。在老沈与达明对簿公堂期间,阿顺和小智为能让老沈胜诉,便走了作证的这招“险棋”。没想到,事情接下来的发展,让他们更难控制。近日,阿顺和小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目前本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读案警示】
近年来,因民间借贷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很多人在“染指”之前,都有一个致富的美梦。然而到头来,借方因还不起债而死,贷方因失去血本而滑向犯罪深渊。希望这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能给那些糊涂虫打一针“清醒剂”。
■通讯员雅萌翠翠徐颖记者刘娟
原标题:400万民间借贷原告被告自称被害人"证人"竟是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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