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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报记者赵强
3年多前,平顶山的孔某给自己的“朋友”朱某打了一张7800万元的借条,约定2014年底还清。但今年8月,朱某凭此借条把孔某告到法院,要求其立即偿还本息1.2亿余元。
可孔某称,这是当初为了方便要债而给朱某打的假借条,事实上朱某未借给他一分钱。
昨天,这起河南涉案金额最大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在汝州市看守所开庭,巨额借款似乎陷入了“罗生门”。
事件
一张借条引发一起亿元官司
孔某是平顶山汝州市一个煤矿的法定代表人,在2003年3月的一次书画募捐活动上,认识了郑州的朱某。
朱某说,在那次活动上,他看孔某买了不少字画,觉得孔某很有善心,也有实力,二人往来渐多,成了朋友。
但在今年8月23日,朱某拿着一张借款证明来到省高院起诉孔某。
借款证明上称,“平顶山市孔某因个人企业急需资金向朱某寻求资金帮助借款,从2004年5月7日至2008年9月16日多次向朱某借到>人民币款项7800万元整。因近两年孔某企业效益不佳,导致以上款项一分未还,经孔某本人同意从签字之日起到2014年底,全部还清以上所有款项并加付每月1.2的>利息。特此证明。2009年3月24日。”
借款证明的下面,附有孔某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签名。
朱某称,打了借条之后,孔某分文未还,截至今年8月8日,利息已经高达4914万元。
争执
是否借款双方各执一词
朱某说,之所以起诉孔某,是因为孔某涉嫌经济犯罪被刑拘,他担心如果孔某入狱,自己可能很难拿到这笔钱。由于孔某所在的煤矿曾以煤矿技改、资金紧张为由,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数额巨大,今年8月23日,汝州市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孔某有期徒刑7年。孔某提起上诉,目前被羁押在汝州市看守所。
面对“朋友”的一纸诉状,孔某的说法近乎完全相反。“借条确实是我打的,但我从未向他(朱某)借过钱,他也没付给我一分钱。我是经营煤矿的,账户上有几千万元,何必找他要钱啊?”一笔本息过亿的巨额借款陷入了“罗生门”。
说法
朱某:借钱是为帮孔某走出困境
昨天上午,省高院法官到汝州市看守所一审公开审理此案。
法庭上,朱某说,他和孔某认识期间,孔某自称刚买了一个新型煤矿,可因经营不善,资金出现问题,孔问“能不能帮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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