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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P2P(Peerto
Peer,点对点)贷款行业的蓬勃发展,伪造标的、资金链断裂、携款潜逃等案时有发生,越来越多的问题随之浮出水面。由于P2P公司所持执照属于“咨询服务”类,和一般的第三方中介公司无异,无需受到任何>金融领域的专业监管。但近期P2P公司的>风险开始引发央行关注。
从今年年初起,央行分别在上海和湖南针对P2P行业进行了调研。近日,又结束了在重庆的调研,并在调研报告中指出了该行业目前的一系列问题。
P2P本属互联网公司为资金提供方和使用者提供服务的平台,在引入中国后,业务范围逐渐变异,其中包括将债权包装成>网贷产品吸收公众存款、担保能力低且存在资本金抽离现象、发行预付卡承诺回购收益进行集资等。
在报告中,央行给出了若干政策建议,提出适时出台有关法律法规,明确监管部门,建立起对P2P网络贷款平台经营的日常监督管理机制。
有利网CEO刘雁南指出,将债权打包为网贷产品,表面看是金融创新,有很高的预期收益率,客户比较容易接受,实则风险巨大――由于产品的不透明,中间会形成资金池,池子里期限错配、资金混用,从而存在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自造网贷产品
财新记者获悉,央行在重庆地区的调查显示,发现有两家在重庆注册的外地P2P公司将债权包装成网贷产品,通过网络和实体门店向社会公众销售,年收益率在12%到20%之间,社会公众资金直接进入公司账户或法定代表人个人账户,账户余额高达1000万元以上。
报告指出,三家重庆本地公司账户也存在接受个人汇款情况。目前能确定的汇款人有1374人,年账户资金交易量超过4亿元,P2P网络贷款平台由单纯的“资金供需撮合”逐渐变为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机构。
在这次调研之前,P2P网站做网贷产品,在行业内早已见怪不怪。
2011年,天使计划网站推出一款名为“网信通”的网贷产品,将原本一对一的债权打包成不透明的>出借标的,并以很高的回报率吸引出资者。出借方式是将资金直接充值进网站账户,再由网站统一出借。2011年底,该网站突然无法打开,负责人失去联系,警方介入调查至今,出借人的资金未被追回。
2012年8月,P2P行业的领军者之一红岭创投自行公开发行了一款网贷产品,名为“红岭阳光创新型集合网贷体验产品”,主要出借于证券期货领域,认购对象以红岭创投网站的用户为主。同年11月,由于发行主体缺乏合法的发行网贷产品资质,公安部门出面警示了公司存在的风险。红岭创投最终按原价回购售出的全部网贷产品。
如今,依然有不同规模的P2P网站在经营网贷产品。
2013年3月,在线贷推出年化收益在22%左右的“放贷型网贷产品”,出借期限灵活,可投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九个月、一年,100元起投,并称短短三天内网贷产品就被抢空。
>人人贷迄今为止也发行了24期“优选智投工具”,预计收益率12%到14%,1万元起投。
人人贷副总裁顾崇伦表示,人人贷“优选智投工具”的逻辑是:当客户想要出借的金额较大时,分散出借比较麻烦,通过加入优选计划,人人贷会根据用户认可的条件,自动选择符合要求的债权标的出借。
和前述的其他网贷产品相比,人人贷的出资者还可随时查看自己的资金被投向了哪些标的;那些不透明的网贷产品,则蕴藏着巨大的风险。
人人聚财CEO许建文告诉财新记者,由于标的不透明,导致此前发生的类似天使计划的P2P公司负责人伪造标的、挪用资金,之后取现潜逃等问题。
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兆全表示,资产或权益划分成若干份额,向社会公众出售,属于证券发行行为,应经证监会审批,否则构成非法发行证券罪。
顾崇伦认为,最终导致负责人挪用资金携款潜逃的原因,还在于P2P行业的资金管理缺乏约束。
目前,几乎所有的P2P网站中,用户出借都先是在网站上注册账户并充值,之后再用充值到该网站的资金去出借。许多网站都对外宣称“充值金额由第三方支付平台统一管理”,但顾崇伦称,其实只是P2P公司在支付平台上有一个账户,当用户决定对资金发生动作时,还是由P2P公司代为向支付平台发出放款指令。也就是说,P2P公司都有挪动资金的能力。
“这和早期的证券公司开设股票账户一样,由于钱都在证券公司的账户里,因此也发生过证券公司挪用客户资金的案件。后来有了银行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才解决了资金监管问题,避免了挪用客户资金的可能。”顾崇伦表示,目前P2P公司就好比早期的证券公司,还没有第三方机构有效监督资金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