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5证券简称:大康农业公告编号:2017-063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出借保本型网贷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03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和2017年03月31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出借保本型网贷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2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出借保本型网贷产品,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可滚动使用上述资金额度。
一、购买网贷产品基本情况
近期,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了《网贷产品协议书》,购买其保本浮动收益型网贷产品1.9亿元;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了《网贷产品销售协议书》,购买其保本保收益型网贷产品1亿元;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厦门国际”)签订了《人民币“步步为赢”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购买其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2亿元。子公司青岛大康雪龙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康雪龙”)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了《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购买其保证收益型网贷产品1.19亿元。
本次公司购买的网贷产品金额累计为6.09亿元,上述银行网贷产品合同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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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产品收益计算
1、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网贷产品
出借者网贷收益=本金×年收益率×实际天数/360;
2、招商银行“增利77014”网贷产品
出借者网贷收益=出借者认购金额×智投工具持有期年化收益率×实际智投工具持有期限/365;
3、厦门国际“步步为赢17676期”网贷产品
出借者网贷收益=本金金额×年收益率×实际天数/360
4、浦发银行“利多多JG901期”网贷产品
出借者网贷收益=本金×年收益率×实际天数/360
(三)提前终止权: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
(四)产品风险提示
上述网贷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下述风险:
1、政策风险:本网贷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网贷产品的出借、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
2、市场风险:交易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
3、延迟兑付风险:网贷产品一个出借周期结束,如遇不可抗力等意外情况导致无法在约定兑付日分配相关利益,则客户面临网贷产品延迟兑付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出借周期期间公司不可提前终止本产品或提前赎回,公司可能面临资金流动性风险。
5、再出借风险:上述银行可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在出借期内行使提前终止权,导致网贷产品实际期限短于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如果网贷产品提前终止,则公司可能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6、信息传递风险:公司应及时查询本网贷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公司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公司无法及时了解网贷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公司出借决策,因此而产生相关风险。
7、不可抗力风险:如果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二、风险应对措施
针对上述网贷产品可能发生的出借风险,公司会采取如下措施:
(一)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网贷产品投向、人民币6个月SHIBOR值情况、及产品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出借风险。
(二)公司内部审计部为网贷产品的监督部门,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银行网贷产品出借项目进行全面监督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报告。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出借保本型银行网贷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网贷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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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各类网贷合同文本及到期收益银行回单。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06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