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 赵瑞东
6月6日,在山西省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山西省金融办副主任张炯玮表示,山西要大力发展基金业。山西要把打造良好的金融环境作为创优营商环境的关键一环,要把打造基金业加快发展的良好环境作为创优金融环境的关键一环,保持金融血脉的顺畅运行,保持金融对实体经济的强力支撑。
张炯玮介绍,山西省政府近期印发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股权出借基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出借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其中,《若干意见》提出力争到2020年,全省股权出借管理机构达到300家,股权出借基金管理规模要达到2000亿元以上。
张炯玮表示,为吸引省外优秀出借机构和出借人才落户山西,松绑助推,轻装前进,《若干意见》提出了10条具体的优惠措施。其中,税收优惠政策将国内发达省市最新出台的优惠政策全部移植山西省,按照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其他税种的不同形式,可分别享受减征、免征和抵扣等不同优惠政策。财政扶持政策提出了规模奖励、出借奖励、贡献奖励和办公用房补助等一系列举措,填补了山西省财政支持基金业发展的空白。例如,对基金实缴规模达1亿元的创投基金,按1.5%的比例给予奖励,实缴规模达2亿元的,按1%的比例给予奖励;各类股权出借基金出借山西省创新创业企业规模达1000万元,出借期限满1年的,可按出借额2%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金额达200万元;对基金管理机构高管人员3年内个人所得税的地方留存部分,给予适当奖励;对基金公司购买、自建自用办公用房,给予1.5%左右的一次性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人才激励政策提出了机制奖励和物质奖励的有关要求。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高管人员一次性住房补贴、安家费等补助。此外,还有一项特殊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国有创业出借企业出借未上市中小企业形成的国有股,可申请豁免国有股转持义务。
当日,山西省金融办主办的基金业支持山西实体经济发展签约仪式在太原隆重举行。山西证券等5家山西基金公司与省内外出借方及政府单位就8个项目进行签约,签约金额94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