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树时代(深圳前海小树时代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是为年轻人提供金融服务的大型综合平台。深圳前海小树时代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于2014年在深圳前海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小树时代为专注于年轻人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
“10万元一年收益1万2。”
“中国最具创新的>网贷模式,公司保证资金安全,产品全面替代银行网贷。”
“不需要工作,>出借收益即可维持稳定高质量的生活状态。”
……
这是北京某中型超市里面传出的吆喝声。在超市收款台前的摊位上,某公司网贷销售人员不时拉住超市里来来往往的顾客,将手中的宣传材料交给对方。宣传材料中写明,“这是一种最灵活的网贷选择,预期年化收益率8%-12%”。
颇为诱人的收益,以及较低的进入门槛,确实令不少中老年顾客对这项“神秘网贷”动心。该公司网贷经理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公司将资金出借给企业,用企业支付的利息来支付网贷出借收益,这就是目前流行的“>人人贷”的经营模式。
到底是一种新型的网贷模式,还是“挂羊头卖狗肉”的网贷骗局?中国证券报记者从接近监管部门的某人士处了解到,人人贷模式应该是公司作为P2P借贷的中介角色,只是利用网络等平台,直接撮合贷款人和资金出借人达成借贷合同。而这种在超市里吆喝的所谓“人人贷”模式,类似于信托集合网贷,贷款人从公司贷款,公司再以债权拆分的形式向资金出借人销售网贷产品。
他说,这种山寨版“人人贷”模式>风险极大。根据现行法律,非>金融企业不得从事金融活动,交易行为并不受到法律保护;另一方面,企业不具备较强的抗风险能力。企业易产生道德风险,导致出借者最终血本无归。
“有些人认为这是一种金融创新,是打了政策‘擦边球’,但我认为,这本身就是一个黑色地带,企业经营涉嫌非法集资。”上述人士表示。
鼓吹“收益神话”
去年以来,网贷产品的销售持续火爆。银行发售的网贷产品一经面世,往往是一抢而空。在银行买网贷刚刚吃了“闭门羹”的王阿姨(化名),却在超市门口发现了网贷产品出借的“新大陆”。
某出借管理公司在超市内兜售的一款网贷产品让王阿姨看得很激动。10万元的资金门槛,一年连本带利给11200元,折合年化收益率12%。
“这比银行网贷产品的收益率要翻了一倍还要多。”王阿姨说。数据显示,目前多数银行推出的固定收益类网贷产品的年化收益在4%左右。尤其是今年以来,随着流动性的日渐宽松和央行两次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银行系网贷产品的收益率一直处于下降通道。
“网贷收益和银行存款收入差距越来越小。很多银行客户都转来买我们的产品。”网贷销售人员告诉王阿姨,这是一种新型的收益最高、最为先进的财富管理模式。
他介绍,公司现在提供三种网贷形式。一种向客户提供每个月的返息,让客户获得最大的资金净现值。“这种网贷方式适合年轻人,比如目前有10万元打算购买一辆汽车,不妨先将资金购入这种网贷产品,而通过银行贷款购车。”
不难发现,这其中存在着明显的套利机会,一方面是12%的收益,而银行支付的车贷利息也就在7%左右,完全可以通过每个月收益来偿还利息支出。到期时既拥有了汽车还获得了一部分的出借收益,可谓两全其美。
一种是让客户拥有灵活的期限,较好的流动性,收益率在8%-10%之间。销售人员告知,这适合对流动性要求较高的企业客户,购入短期网贷产品保证了资金收益的最大化。现在3个月的产品收益是8%,6个月收益是9%,封闭期9个月的收益是10%。
最后一种适合中老年人,网贷经理推荐给王阿姨的就是这款收益率最高,利息滚存进行再出借,一年期限的收益率在12%。期满后公司会连本带息偿付给出借者。
“现在金融行业实行垄断经营,很多高回报、高收益的机会都被银行拿走了。我们这种‘人人贷’的创新方式就是为避开银行,通过公司的居间安排,让资金借出方和需求方直接联系。”销售人员对王阿姨表示。
看着颇高的收益,以及销售人员的振振有词,王阿姨确实打算将本该存入银行的10万元交给这个出借公司打理。
网贷销售人员在不断“忽悠”王阿姨的过程中,还“无意”透露了一份集中了多个大城市客户的签约意向书。更为玄乎的是,销售人员告知王阿姨,正是由于公司现在规模扩张迅速,加大促销力度,现阶段免收1.2%的账户管理费。
对于王阿姨担心的资金安全性,销售人员很自信地表示,他们目前和国内多家大型银行与公司展开了密切的合作。“公司之所以只和大银行合作,是为了让出借者了解到公司的信用。”
“空手套白狼”
就在销售人员将这种网贷模式吹嘘得天花乱坠之际,该公司的一些内部人士透露了此类公司的生财之路。
该公司某人士坦言,说白了就是“空手套白狼”。公司发家是靠小额借贷。很多小企业无法在正规渠道获得融资,只能靠地下钱庄或者所谓的担保出借公司民间融资,而资金利率往往大幅高于银行贷款的基准利率。
尤其是近几年,民间融资开始兴盛。这导致这类出借公司的资金周转吃紧,急需通过融资来获取社会资金,于是就想到了所谓“人人贷”式的金融创新。业内人士称,这样公司既不用担心踩了非法集资的“红线”,而又通过变相从公众手中获取资金,能够将企业的杠杆率做大,增厚企业的盈利能力。
中国证券报记者暗访发现,这家公司的出借部是另一套人马,他们每天的工作就是打电话、在报纸刊广告,到一些中小企业登门推销,意在向潜在的资金需求者“兜售”资金。
一名从该公司离职的人士说,他每天的工作就是从经理提供的手机黄页中逐个打电话,邀请有资金意向的个人来公司面谈,“一点技术含量也没有,而每个月的收入大部分靠签单数量来拿提成”。
其实,该公司鼓吹的先进网贷模式很简单。所谓“固定收益”,就是出借人从公司手中获得的资金收益是12%,而公司提供给资金需求者的利率要达到20%左右,其中价差被公司称作服务收费。
当然,资金拆借方的资金价格也不是一成不变,他们也需要调查借款人的工资流水、工作单位情况,甚至通过银行的关系调取资信证明。如果借入资金规模较大,他们甚至要求提供房产作为抵押物。
如果是公司的一些长期优质客户,他们的手续费也会适当降低,大约在4%左右,这样拆借资金的成本大约在16%。
“就这样,在网贷端,公司可以获得1%的账户管理费,而在出借端,公司可以获得4%-8%的服务费。”他说,“赶上好年景,两边的收入确实让公司赚得盆满钵满。”
脆弱资金链是“致命伤”
极高的收益让不少出借者动心,该公司标榜的资金安全则意在让出借者“安心”。
该公司业务员介绍,网贷合同明确指出,公司实行先行赔付制度。公司已经设立了相应的风险保障金。每借出一笔钱,公司计提2%纳入风险资金账户,用于风险准备来抵补可能出现的损失。“公司将保证资金安全,即使借款人偿付困难,公司将会代偿所有本金和收益。”
不过,上述该公司人士坦承,通过打电话这种“大撒网”式地拉客户,“自然是良莠不齐,水到底是深是浅,公司也没底。”他进而表示,公司采取最简单的规避风险方式就是将资金打散,“让鸡蛋分散在多个盘子里”。
一般客户的借款规模就在3-4万元左右,公司明确提出贷款总额不能超过每个月资金流水的8倍,企业法人和个人融资一概不能超过50万元。
“银行能够将信贷资金用途进行监控,防止进入房地产、股市等高风险领域,但我们这样的公司风险防范能力很低,即使客户拿资金去赌博,公司也只能听之任之。”
针对公司在经营上的巨大风险敞口,业内人士表示,脆弱的资金链往往是这种公司的“致命伤”。宏观经济不好,企业的资金出现周转困难,企业的坏账开始增加,资金周转立即会出现问题。
“企业的贷款期限大约在2年左右,而网贷资金往往一年就会到期,期限的错配自然会加剧企业的资金调度难度。当一家融资企业出现延迟偿付,如果没有增量资金救场,企业就可能因为流动性而经营困难。”
“一旦网贷资金出现集中提取,企业可能就会不堪兑付压力而宣告破产。而那一点风险准备金无疑是杯水车薪。”
上述接近监管部门人士表示,这种居间模式安排,里面的风险环节太多。一是道德风险。这种网贷模式往往要求出借者将资金打给公司中某个人的账号,若企业主移民海外,将资金拿走了,同时让公司破产倒闭,这会让出借者血本无归。
二是公司担保能力不足。中国证券报记者调查发现,现在很多“人人贷”公司宣称在资金募集和出借方建立了“防火墙”,但基本上是在一家集团的不同分公司而已。甚至居间模式提供的担保方也往往就是集团本身。“这基本上是一根绳上的多只‘蚂蚱’,风险爆发的时候肯定是一起完蛋。整个集团都建立在十分脆弱的地基上。”该人士表示。
该人士称,试想一种金融产品要通过超市公开售卖,要通过各种电话去放款,混淆大家的认知,从出借者教育的角度,必须提示给出借者,这里面“风险极大”。
涉嫌非法集资
业内人士表示,国际上比较成熟的“人人贷”模式应该是P2P的(所谓的端对端),是借贷双方直接签约。英国的Zopa是网络借贷平台的鼻祖。Zopa通过信用调查和风险评估,对贷款者作出不同信用评级。借出者可以提出意愿利率、信用要求和放款期限。每笔交易撮合成功,Zopa从中获得佣金。
我国在引入“人人贷”模式后却发生了异化。目前比较典型的做法是,将借贷直接签约分割为两个方面。一方面,中介公司以公司内部人员的名义贷款出去,借款人也是自然人,从法律来看是两个自然人的合约;另一方面,中介公司再以网贷产品的名义兜售债权。公司在宣传中承诺可以匹配债权。
当中国证券报记者提出想和借款人直接见面时,该公司业务员表示:“和借款人见面没有必要,当然我们会尽量满足要求,但是这需要在出借人、公司、担保方签订协议后再向公司提出申请。”
“这种模式已经踩了非法集资的‘红线’,根本无法得到法律保护。”上述接近监管部门人士指出,虽然公司的资金交易都是以个人账户进行,资金往来都是自然人之间的债权转让,但从界定上,居间公司仍旧在从事第三方资产管理业务,按照现行法律,第三方资产管理本身属于非金融公司,是不能涉足募资等金融业务的。“严格讲,灰色地带都谈不上,已经是违法开展的金融活动。”
其实,业界对人人贷经营模式有着极大的争议。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担忧:“虽然当前P2P贷款平台的市场基础是存在的,但其既在监管之外,也不受信贷调控的限制。”曾有央行官员和专家呼吁通过设立独立的第三方支付或监督平台,建立有效的防火墙机制。
银行业人士称,现在人人贷还处于缺少政策法规、无人监管的境地。如果任其野蛮生长,人人贷的异化创新,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可能会层出不穷,这将对目前的金融秩序和金融稳定产生影响。
监管机构已对这种“人人贷”模式加以重视。银监会印发的《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254号)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与“人人贷”中介公司之间的“防火墙”,严防“人人贷”中介公司帮助放款人从银行获取资金后用于民间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