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11月1日消息,北京市金融局发布打击 恶意失信行为的公告,公告称,无论 是否正常运营, 人与出借人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均受到法律保护,不会因网贷平台是否倒闭而灭失。
公告还表示,各网贷平台借款人积极履行还款义务,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对恶意逃废债的网贷平台失信借款人信息将纳入征信系统,并通过网站予以公示。
各网贷平台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加强风险防控能力,共同打击逃废债行为,帮助出借人追讨债务,维护出借人合法权益。严厉打击跑路失联等失信行为。
据了解,根据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要求,将对恶意逃废债网贷平台借款人、出现平台失联跑路的高管人员等典型失信人实施信用惩戒,逐步实现对所有失信人员的信用惩戒。
转载自:网贷天眼